[摘 要]虽然教育部颁发的《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(试行)》使教师有了合理合法的惩戒权,但教师仍应把提高干预学生情绪的能力作为教育研究工作的重点,即以正面教育为主,依规惩戒为辅,尽量把学生的一些不良行为遏制(试读)...